關于印發“十三五”國家技術創新工程規劃的通知


國科發創〔2017〕104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科技廳(委、局)、發展改革委、教育廳(委、局)、工業和信息化廳(委)、财政廳(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局)、農業廳(委、局)、國資委、國家稅務總局及地方稅務局、總工會、工商聯,人民銀行各分行,中國科學院院屬各單位,國家開發銀行各分行:
    現将《“十三五”國家技術創新工程規劃》印發你們,請結合各地方各部門實際貫徹實施。



科 技 部   發展改革委   教 育 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農 業 部   人民銀行   國 資 委  
稅務總局   中 科 院   工 程 院  
全國總工會   全國工商聯   國家開發銀行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