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科技大學文件
關于印發《江蘇科技大學領導幹部及相關人員聽課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部門:
現将《江蘇科技大學領導幹部及相關人員聽課制度實施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江蘇科技大學
2018年5月9日
江蘇科技大學領導幹部及相關人員
聽課制度實施辦法(試行)
為進一步加強教學過程管理,強化教學質量監控,促進各級領導幹部及相關人員深入教學一線了解教學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教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構建完善、科學的教學質量監控體系,促進教學質量不斷提高,特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适用于校級領導、職能部門和學院(含校區,下同)的中層領導、教研室(實驗室)負責人和本科專業(代理)負責人。
一、聽課範圍與聽課方式
1.聽課範圍主要面向全日制本科生所開課程(含理論課、實驗課)。
2.學院領導及教研室(實驗室)負責人、本科專業(代理)負責人原則上以聽本單位教師開設課程和本單位學生選修課程為主,其他人員可在全校範圍内結合自己的工作實際選擇聽課。
3.聽課以随機、随堂為主,也可有組織地重點聽課、聯合聽課。
4.随機、随堂聽課前可不預先通知,被聽課班級和授課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聽課。
二、聽課次數要求
1.分管教學和學生工作的校領導每學期聽課不少于4次,其他校領導每學期聽課不少于2次。
2.教務處、評估處領導每學期聽課不少于4次;宣傳部、人事處、學生處、團委、海外教育學院等部門領導每學期聽課不少于2次;國有資産管理處、信息化建設與管理中心、後勤集團等部門領導每學期聽課或觀課(巡查)不少于2次;其他部門領導結合工作實際進行聽課或觀課(巡查)。
3.學院主要領導及分管教學的領導、本科專業(代理)負責人每學期聽課不少于4次,其他院領導每學期聽課不少于2次;教研室(實驗室)負責人每學期聽課不少于3次。
三、聽課管理
1.聽課人員應在上課前進入教室,教師上課後不得再進入教室聽課,且在授課中途不得離開教室。
2.聽課人員着重了解教學内容、教學态度、教學方法和手段、教學效果等,認真填寫《江蘇科技大學課堂教學聽課評價記錄表》《江蘇科技大學實驗教學聽課評價記錄表》。
3.校領導的評價表由黨辦、校辦負責回收;相關職能部門領導的評價表由所在部門負責回收;各學院領導、教研室(實驗室)負責人、本科專業(代理)負責人的評價表由學院負責回收。評價表每學期期末彙總至評估處,由評估處負責分析整理和歸檔。
4.各學院可結合本院實際制定相應的聽課制度,旨在研讨教學内容,交流教學方法,改善教學效果,提高教學質量和教學水平。
四、聽課信息反饋與處理
1.聽課(巡查)人員可以通過各種渠道和方式向任課教師和學生了解教學情況,分析和研究教學狀況,與任課教師交換意見。針對聽課中發現的問題提出相應的整改意見、建議,及時向相關學院和相關部門反饋。
2.每學期期末,各學院應對本學院的聽課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并綜合運用到提高教學質量的各項措施中。
3.每學期期末評估處統計全校聽課人員的聽課情況,并予以公布。校中層領導幹部聽課情況報送組織部,納入審視中層領導幹部工作的内容。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由評估處負責解釋。原校内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緻的,以本辦法為準。
江蘇科技大學校長辦公室 2018年5月9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