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科技大學文件





江科大校〔2018110





關于印發《江蘇科技大學本科教學工作

基本規程》的通知



各學院、蠶業研究所,有關部門:

現将《江蘇科技大學本科教學工作基本規程》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江蘇科技大學

2018522







江蘇科技大學本科教學工作基本規程



一、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關于高校教學工作的相關規定,加強教學基本建設,明确教學工作職責,促進教學與教學管理工作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保證各項教學活動有效開展,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保障人才培養目标的實現,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人才培養是學校的根本任務,教學工作始終是學校的中心工作。本科教學是學校教育事業的主體和基礎,是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重點和關鍵。學校各方面工作必須以實現人才培養目标為核心,遵循教育教學活動規律,強化教學工作規範意識,堅持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

二、專業人才培養方案

第三條 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以下簡稱:培養方案)是學校達成人才培養目标和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文件,是組織教學活動、開展教學建設、核定教學編制的基本依據。制定培養方案應符合人才成長和教學工作規律,既要保持一定的穩定性,又要根據社會、經濟和科技發展的需要進行适時調整。學校一般每隔4-5年組織一次培養方案全面修訂工作。

第四條 制訂培養方案的一般程序是:

1.調研論證與方案制訂:廣泛調查相關領域社會、經濟和科技發展對人才培養的最新需求,學習、領會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精神及規定;教務處提出制(修)訂培養方案的原則意見和工作要求;各學院組織制(修)訂所屬專業培養方案,專業負責人牽頭落實具體工作。

2.審定與批準:培養方案需經專業建設指導委員會審議、學院教學工作委員會審核後,提交學校相應學科專家組和學校教學工作委員會評審通過(個别專業制(修)訂培養方案,可由學校專業規劃與建設委員會代行評審);報學校審批,由校長簽批後執行。

第五條 培養方案實施工作具有高度的嚴肅性,未經批準不得随意變動。若确需調整,應由專業所屬學院在安排相關教學任務前提出書面請示,報教務處批準後方可調整實施(若變更較大,需報分管教學的校領導審批)。

第六條 培養方案的實施過程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教務處組織學院編制學年、學期教學任務執行計劃和教學進程安排,落實學期理論課程及實驗實踐性環節的教學任務,編定各類教學班教學活動安排表,組織開展學生選課、上課、考核等各項教務管理工作。

2.教務處組織學院制定課程教學大綱,具體編制各項教學活動實施計劃,如課程學期授課計劃,實驗、實習、課程設計、軍訓和社會實踐等環節的具體教學工作計劃。各教學單位組織實施各項教育教學活動。

第七條 教務處對全校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進行彙編,通過部門網站、教務管理信息系統平台、書面印制成冊等方式向各有關部門、學院及師生發布。

三、課程開設

第八條 學校依據培養方案開設相應各類課程。各門課程均應分解、承載相應專業人才培養目标及畢業要求的達成任務。全校課程按開設目的和内容性質,分為公共基礎課、學科基礎課和專業課;按專業修學要求,分為必修課和選修課;按教學内容和授課方式,分為理論課和實驗、實踐性教學環節。公共通識基礎課由教務處根據國家教育主管部門的文件要求和學校人才培養工作實際需要,協調相關學院統一開設。學科基礎課和專業課由相關學院依據既定培養方案的計劃要求,落實課程開設任務。

第九條 開課學院應按培養方案和學校相關要求組織制訂課程教學大綱(含實驗實踐教學環節)。教學大綱具體規定了課程的教學目的、選用教材、教學内容及其基本要求、教學方法及考核方式等,是有效落實教育思想、實施培養方案、達成培養目标的基本保證,是組織教學活動、開展教學建設、評估學習情況和教學質量的重要依據。

教學大綱的集中編制或修訂均需通過學院教學工作委員會審定,并報教務處備案。教學大綱規定的教學内容和基本要求不得随意變動,如需變動,須經分管教學的院領導批準。

第十條 各類課程開設的基本條件:

1.主講教師應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富有教學經驗,教學效果較好;

2.課程教學大綱、授課計劃和教案編制規範、科學合理,符合學校要求;

3.至少編寫完成規定比例的講稿,其餘部分有較為詳細的講授提綱;

4.有适用的教材、講義(含實驗、實習指導書)及學生學習參考資料;

5.已為實驗或其它實踐環節的教學做好相應的條件準備。

此外,課程開設學時原則上至少為16學時,否則列為講座。修讀人數不到15人的課程,一般不組班開課。

四、任課教師

第十一條 任課教師包括主講教師、輔導教師和實驗指導教師等,應具備以下方面的職業素養: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堅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團結協作,治學嚴謹,師德高尚。

2.在教學觀念和實際工作中确立學生的主體地位,發揮教師的主導作用,以良好的學生學習效果作為教學工作的價值追求。教書與育人相結合,重視學生思想道德、科學文化、身心素質的培養;既關心學生、了解學生、引導學生,又對學生嚴格要求、嚴格考核、嚴格管理。

3.系統掌握本學科的基礎知識和專業技能,努力學習和掌握現代相關學科知識;注重實踐,勇于創新,既要以教學為基礎開展富有成效的科研工作,又要通過科學研究不斷提高自己的教學能力。

4.認真學習教育教學理論,努力掌握教育教學規律,不斷更新教學理念;積極開展教學改革和教學方法研究,注重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激勵學生的個性發展,持續總結和積累教學經驗,不斷提高教學水平。

第十二條 新進校教師均應參加學校舉辦的崗前培訓,學習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學習高等教育的理論和方法,熟悉教師工作職責及教學管理規章制度,為順利開展教學科研等工作奠定基礎。

第十三條 每門課程均需設主講教師。主講教師必須親自承擔一半以上的課程内容主講任務,對課程教學質量全面負責。實行課程組團隊教學的,需明确主持教師,由其對課程提出統一要求,組織開展教學活動和教學質量控制。

第十四條  擔任主講教師需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講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 取得高校教師資格證書且學校培訓考核合格。

2.有一年及以上助教工作經曆且考核合格。

3.了解學生所在專業人才培養目标、畢業标準;熟悉拟開課程的教學大綱,全面掌握課程教學内容,明确教學重點、難點及其處理方法;能夠靈活運用多種教學方法,恰當使用教學手段,合理選用教材及教學參考書。

4.開新課的教師應對課程涉及學科的相關領域有較系統的研究,發表過較高水平的論文或著作,并積累足夠數量的學術和教學資料;根據課程教學大綱編制好授課計劃和教案,至少編寫完成1/3的講稿;經相關教研室(系)同行評議,試講水平達到合格要求。

新上課的教師應在上款規定基礎上,寫出1/2以上的講稿,由教研室(系)抽取相應章節進行至少2次的試講,并達到合格要求。

第十五條 輔導教師是主講教師完成教學任務的全面助手。輔導教師必須随班聽課,鑽研教學内容,學習教學方法;要協助主講教師或獨立承擔課程中的實驗課、實習課、見習課、習題課等;要進行課外輔導答疑、批改作業,記載學生平時學習成績;注意收集學生的意見和要求,并及時向主講教師反映有關情況。在此基礎上,還應積極完成主講教師要求的其它教學工作。

第十六條 獨立設置的實驗課程須設主講教師,其所具基本條件與理論課程主講教師相同。課内實驗的教學由所屬課程的主講教師總體負責,主講教師尤其要在實驗内容總體設計、實驗考核與成績評定等環節發揮主導作用。實驗技術人員承擔實驗準備、設備設施維護、實驗教學指導等工作。

第十七條 教學工作任務一般由教師所在學院下達,非特殊原因,教師應無條件接受并主動、認真地完成教學任務。具有教授和副教授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應積極承擔本科生的課程教學和課外講座等工作,原則上每學年至少為本科生上1門課。

第十八條 高水平的外聘教師是學校教師隊伍的重要補充,其聘任條件參照對校内教師的要求進行,具體聘任和審批手續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五、教材選用

第十九條 按專業人才培養方案開設的課程均應選用教材,對确無合适教材可選用的,要指定教學參考書。應優先選用國家級精品教材、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的優秀教材、教育部和各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推薦的規劃教材。要注意選用新近出版的教材。由學校列入自編計劃的講義可作教材使用。

第二十條 課程教材的選用應由主講教師或課程教學小組推薦,填寫學期教材選用表,經學院分管教學的院領導批準。教師不得在課堂上向學生出售包銷教材或使用未經學院批準的教材。教材訂購和供應由教務處統一組織進行。

第二十一條 主講教師在選定好适用教材的同時,應明确與教材相匹配的中(外)文必讀書目、輔助教學用書和參考資料,便于學生課外學習。

第二十二條 學校對教材選用質量實行評價制度。各學院教材工作委員會負責審定本學院的教材選用質量,指導教材建設工作。開課學院根據課程教學大綱、其他相關教學要求及學生反饋意見,定期組織教材選用質量評價工作,評價為不适用的教材不得訂購使用。

六、備課

第二十三條 備課是教師實施教學工作的基礎環節,是上好課的前提。任課教師應遵循課程教學大綱的要求充分備課,認真做好授課準備。

第二十四條 任課教師應熟悉學校人才培養目标和制定人才培養方案的指導理念,樹立本科教學的全局觀。認真研究授課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的課程體系,明确本課程在培養方案教學計劃中的地位和作用,處理好本課程與先修課程、平行課程和後續課程之間的銜接。

第二十五條 任課教師要在充分備課基礎上編寫教案和講稿。根據課程教學大綱的要求和學生的學習基礎,結合本課程與相關學科的聯系,合理确定具體教學内容、教學方法和考核方式等。教案編寫應包括下列内容:每節課的教學目的和要求,授課内容提要,講授思路和重點、難點的解決辦法;課程各教學環節的時間分配;教學方法和實施步驟;課外學習指導和作業量;考核檢測及相應成績評定方法等。教案應根據學科前沿的發展,适時更新。

第二十六條 教師開課前要依據教學大綱制訂授課計劃。授課計劃對課程開設的基本信息及教學目标、教學内容、時間進度、教學方法、學習要求、考核評價方式及成績評定方法等進行總體安排和描述。任課教師應按授課計劃确定的教學安排開展教學活動,不得随意變動。

第二十七條 凡一門課程由兩名以上教師講授時要建立課程教學小組,聯合開展課程教研活動,如集體備課、研究教學方法、分析教學情況、統一教學要求,同步教學進度、進行考核命題、協作批改試卷等。

七、理論教學

第二十八條 任課教師應于首次上課時進行自我介紹,增進師生了解。要通報授課計劃,說明課程的教學目标、學習内容和學習方法,對課堂出勤、紀律、作業、實驗、測驗、期中和期末考試等提出具體要求,并明确各環節在課程總評成績中所占的比例;告知課程考核資格審查條件等具體規定。

第二十九條 教師課堂講授時,既要确保知識體系的嚴密性,又要注意表達的生動性,努力做到理論闡述準确、條理分明、論證嚴密,語言清晰流暢。闆書整潔美觀,課堂用時分配得當。要突出重點、難點和疑點,引導學生對所學知識融會貫通。根據需要适當介紹、評述不同學術觀點及本學科和相鄰學科的新成果、新進展,開闊學生視野,培養批判思維意識和獨立思考能力。

第三十條 教師要努力建立師生互動的課堂氛圍,充分發揮學生在教學活動中的主體作用。要綜合運用啟發式、研讨式、探究式等多種教學方法,積極運用網絡信息技術手段,着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自主學習能力。要以教書育人為己任,結合教學内容的特點,通過言傳身教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提高學生的思想境界和品德修養。

第三十一條 維護課堂良好教學秩序,對學生加強學習行為管理,是教師開展教學工作的一項重要職責。任課教師要經常檢查、分析學生到課情況,督促學生遵守課堂紀律,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和處理。不可無視和放任學生遲到、早退、曠課、玩弄手機不專注聽講等違紀行為和不良習慣。對無故缺課時間超過1/3及的學生,取消其課程考核資格。對需要相關部門協同處理的重要問題,應于課後直接向學生所屬學院教務辦公室或學校教學主管部門反映。

三十二條  教師上課時要做到衣冠整潔,儀表端莊,言行文明。要按時上下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拖堂。教師不得随意停課、調課或請他人代課。确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調整教學安排的,需經學院分管教學的院領導同意,報教務處批準。因停課所缺的課時,應安排補課。

第三十三條 組織習題課或課堂讨論,是幫助學生理解和消化知識、培養正确思維方法、訓練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重要環節。教師要事先做好充分準備,拟定好訓練和讨論提綱,安排好實施步驟。在教學過程中要發揮主導作用,把握好問題的探究和讨論方向。既要引導學生領會、交流基本的教學内容,又要鼓勵學生提出不同見解和創新性觀點,注重培養學生良好的思辨和表達能力。

三十四教師要開展課外教學輔導,把課外輔導作為課堂教學的有機延伸。要向學生公布輔導答疑的方式、時間和地點。輔導過程中,要着重幫助學生解決疑難問題,啟發學生思考,指導學生掌握科學的學習方法,培養獨立探究、勤于鑽研的習慣和能力;要貫徹因材施教原則,對學習優秀和困難學生實行區别化教學,使不同學生都能得到很好的指導和幫助。

三十五每門課程均需布置作業。任課教師應要求學生完成修讀該課必需的作業量,并進行認真、仔細的批改。對不能按時完成或抄襲作業者要批評教育;對潦草、馬虎、不符合要求的作業應退回重做。對作業中體現的普遍性問題,應在課堂上進行講評糾正。教師應對學生完成作業情況作評價記錄,并記入學生課程總評成績。對無故缺交作業超過布置作業量的1/3者,取消其課程考核資格。

第三十六條 任課教師要重視教學效果反饋信息的收集和利用,注意聽取學生對課程教學的意見、要求與建議,了解學生的學習狀況和心理動态。要根據掌握的實際情況适當改進教學方法,及時調整授課進度,力求“教”與“學”的協調一緻,提高學生對課堂教學工作的滿意率。

八、實驗(實踐)教學

三十七實驗(實踐)性教學環節包括實驗、實習、課程設計、畢業設計(論文)、社會調查、軍訓等教學形式,是培養學生綜合素質、增強學生實踐創新能力、達成人才培養目标必不可少的教學環節。實驗(實踐)性教學與理論教學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

三十八  實驗教學包括課内實驗和單獨開設的實驗課程,各學院及其他教學單位要确保實驗項目開出率達100%,要開出足夠的綜合、設計性實驗項目。獨立設課的實驗教學環節及其他實驗實踐環節的理論性教學部分,其工作應要求參照第六、七章的有關規定進行。

教師應嚴格按實驗教學大綱的要求組織教學,不得随意減少實驗項目或實驗内容。在教學前要認真做好實驗準備,所有實驗必須親自試做,取得可靠數據,分析實驗結果,作出實驗報告。預做中發現的問題在學生實驗時應加以防止或指導學生予以正确處理,确保學生實驗順利進行。

實驗開始前指導教師應就實驗目的、儀器應用、實驗中有關注意事項和安全基本知識等向學生講解,認真檢查學生預習情況。鼓勵教師開發實驗預習、實驗模拟軟件。指導教師要認真批改學生的實驗報告,并對實驗報告完成情況做相應記錄,作為成績考核的重要依據。

三十九條  教學實習包括認識實習、生産實習、畢業實習等,是理論聯系實際,增強實際工作感性認識,培養學生實踐能力的重要途徑。教學實習應按人才培養方案和實習教學大綱進行,實習單位和地點由承擔教學任務的學院和實習指導教師聯系落實。多名教師承擔同一實習教學任務時,由學院指派1名教師作為領隊,全面負責該項實習教學工作。

實習指導教師應按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和實習教學大綱要求,編寫實習指導書或任務書,對實習的目的、内容、時間安排、注意事項等應做出明确的規定。實習教學過程中不得随意取消或減少實習環節或内容。實習前要選擇好實習場所,提前到實習單位了解和熟悉情況,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指導教師于實習開始時,應組織學生召開動員會,宣布實習計劃,部署實習任務,進行教學紀律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在實習過程中,要到實習現場直接進行教學指導,要跟蹤了解學生實習任務的完成情況,解答和處理出現的疑難問題。要指導學生做好實習筆記,結合實習内容布置适量作業,組織交流研讨活動,多方面培養學生收集資料、采集數據、總結歸納和撰寫實習報告的能力。

第四十條  課程設計是與某些重要課程配套開設的綜合性、創新性實踐教學環節。指導教師應根據教學大綱要求,确定課程設計的内容選題,編寫設計指導書或任務書,制定設計工作計劃,做好必要的教學資料準備。

指導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要指導學生拟定正确的設計思路和實施方案,着力培養學生靈活運用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指導教師應每天到崗做具體指導,及時解答和處理學生提出的問題。在嚴格要求的前提下,注意調動學生完成設計任務的主動性和創造性,使學生在獨立工作過程中得到充分的鍛煉和提高。

第四十一條  畢業設計(論文)是培養學生運用所學知識和技能,将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與學術規範、知識創新相結合的綜合性實踐教學環節。指導教師應盡量結合生産和社會實際,科學合理地确定學生設計(論文)選題。選題内容要利于學生理論研究能力、創新能力和綜合實踐能力的全面培養。

畢業設計(論文)教學過程一般包括選題開題、收集資料、調查研究、寫作(設計)、修改和答辯等環節。指導教師要在研究思路、文獻閱讀、實驗設計、觀察記錄、數據處理、資料整理、論文撰寫等諸方面,定期對學生工作進度和階段成效進行檢查和指導。要注意培養學生嚴謹的科學态度,加強誠信教育,發現抄襲、代做等現象應及時處理。對無故拖延和質量不達要求者,應要求限期補做和修正。

學生完成畢業設計(論文)初稿後,指導教師要認真指導學生修改。任務完成後,要指導學生做好答辯準備,組織學生試講,并根據學生的态度、能力、完成質量等撰寫評語。

九、成績考核

四十二學校按專業人才培養方案開出的各門課程,在教學過程結束時均須按教學大綱、考試大綱和授課計劃的要求進行考核和評定學生成績。課程考核是檢驗、評價學生學習效果和教師教學工作質量的重要手段,相關部門、學院和任課教師,都要嚴肅、認真地組織、落實課程考核工作。

四十三課程考核方式分為考試和考查兩種。課程考試一般由學校或學院統一組織,以所學知識掌握及其運用能力的期終測試(或經學院、教務處批準實施的多次測試)結果作為學生課程成績評定的主要依據;課程考查一般由任課教師所在系(教研室)在教學過程中自行安排,學生課程成績可結合階段測試、課堂表現、課外作業、課内論文(設計)完成質量等進行綜合評定。教師應按授課計劃确定的各環節所占比例核算學生總評成績,不得随意通過加減平時成績調節、更改總評成績。有課内實驗的課程,其實驗成績必須按一定比例記入學生總評成績。

四十四學院和教師要積極推進課程考核改革,不斷探索适合課程特點的考核模式和評分方法。考試課程(特别是公共基礎課和學科基礎課)應根據學科知識特點建立試題庫或試卷庫,條件允許的課程要實現教考分離;考查課程可在規定要求下綜合運用多種适宜的考核方法,注重學生相關素質和能力的過程養成教育。考查課程與考試課程在人才培養過程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在教學活動中不得随意降低教學工作标準,不得放松對學生的學習要求。

四十五教師應認真完成好課程考試、課内測試的命題、主考、監考、巡考等工作任務。要嚴守試題秘密,嚴格按學校對考試工作的要求履行崗位職責。任課教師在考核前不得有針對性地為學生劃定複習範圍,不得洩露、暗示考核命題内容。教師在監考工作過程中,應防範、嚴查學生違紀或作弊行為,不得姑息放任,要維護嚴明的考風考紀。

四十六課程考核閱卷要嚴格按照評分标準進行,多人授課的課程應盡可能做到流水閱卷,集體評分,減少個人因素對成績評定的影響。一般情況下,考核成績應符合正态分布規律。學生課程成績一經提交,未經學校主管部門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核結束後,任課教師應認真做好教學工作總結,對課程教學目标達成度進行深入分析,及時發現問題、總結經驗,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十、教學檔案

四十七教學檔案是真實反映學校各項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情況和實際發展水平的重要載體,做好教學檔案管理是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一項重要内容。學校各部門、學院和教師、管理人員都要高度重視并加強教學檔案管理工作,在本職工作中嚴格遵守學校相關規定,充分發揮其在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建設和管理活動中的憑據、參考作用。

四十八條  教學檔案應為學校規定保存的重要原始材料,凡在管理、教學和改革建設工作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實物、聲像媒體等材料均屬教學檔案。教學檔案一般包括教學文件檔案、教務管理檔案、教師教學業務檔案、學生學籍學業檔案等。相關人員在日常工作中要随時注意歸檔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力求保持教學檔案的真實性、系統性和完整性。

第四十九條  教師在教學過程中産生的課程教學資料是教學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考試課程歸檔資料至少有:試卷命題審批單、樣卷(AB兩套(授課形式為單獨輔導的為一套),含參考答案、評分标準)、學生考試答卷(含補考答卷,全部)、平時成績記錄表、課程成績登記表、課程考核及教學情況綜合分析表。

考查課程歸檔資料至少有:考核命題(含相應參考答案和評分标準。以報告、論文(設計)、大作業等形式考核的,應拟定評分原則)、2套以上的學生考核完成材料、平時成績記錄表、課程成績登記表、課程考核及教學工作分析總結表。凡納入總評成績的考核項目,每次的命題及學生完成材料(2套以上)均應歸檔。

第五十條 學校各部門、學院要完善教學檔案管理制度,指定專人負責檔案管理工作。教學檔案的提交、整理、交接、立卷、歸檔、借閱、銷毀等工作環節都應嚴格按照學校有關規定進行。要明确管理人員和教師的檔案管理崗位職責,結合日常業務活動提出規範要求,保證做好各類文獻資料的歸檔保管工作。

十一、教研教改

第五十一條 具有先進、豐富的教育教學思想,是教師做好教育教學工作的前提。教師在日常工作中應自覺學習教育學理論,了解國内外相關教育領域發展動态,注意教育思想和觀念的轉變與更新,不斷總結和掌握教育教學工作規律,持續改進實踐工作,努力适應社會、經濟與科技發展新形勢及其對人才培養提出的新需要。

第五十二條 開展高等教育科學研究是教師從事科學研究的一個重要方面,也是教師的一項基本任務。教師應結合自身實際情況積極開展相關研究工作,不斷提升高教理論的學術水平。要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使研究内容适應國家、行業和江蘇省高等教育的改革和發展形勢,緊密結合學校教學工作需要,以高水平的研究成果為學校的改革、建設和發展服務。

第五十三條 推進教學改革、搞好教學建設,是教師的常規性工作任務。教師在完成教學任務的同時,應主動開展教學内容、教學方法、教學手段等方面的創新改革,積極參與學科、專業、課程、教材、實踐教學基地、教師團隊、學風等方面的教學基本建設,深入開展以大學生實踐、創新能力培養為重點的素質教育實踐改革。

第五十四條 教研室(系)是按學科、專業或課程大類所設置的基層教學教研組織。教師應主動參加教研室(系)開展的教學研究、教學專題研讨、業務交流,以及集體備課、觀摩教學等活動,積極完成教研室(系)安排的各項教學和改革、建設任務,努力提高教學質量和教學水平。每次教研室(系)活動都應做好活動記錄,對參加人員進行考勤,并于年終對教師出席活動及相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評。

十二、考核與獎懲

第五十五條 教師應全面履行受聘專業技術職務和教學崗位的工作職責,主動承擔各項教學任務,積極完成額定教學工作量。學校高度重視師德建設,對查實有違師德行為的,依法依規給予相應處分,并在各項考核、評優中實行“一票否決”。

第五十六條 學校實行日常教學督導檢查制度,設立校、院兩級教學督導專家組,跟蹤督查全校各項教學工作活動的開展情況。督導專家有權對全校教師、學生及其他相關人員違反教學規定或影響教學秩序、教學質量的行為進行制止、批評和舉報。各部門、學院及教師、管理和保障服務工作者均應接受督導專家組的督查指導。

第五十七條 學校實行教師年度教學工作業績考核制度,所有承擔教學任務的在編任課教師都應接受考核。考核結果作為教師崗位聘任、職稱晉升、評獎評優的一項重要依據。學校設立專項獎勵基金,用于表彰考核結果為優秀的教師;對考核結果較差的教師所屬學院給予工作指導和幫助,對指導幫助無效者暫停安排教學任務直至轉崗。

第五十八條 學校對在教書育人、教學改革、教學建設、教學管理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取得顯著成績的教師和管理、保障服務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傑出教學成就獎、教學名師獎、學年教學優秀獎、優秀教育工作者、教學成果獎等專項表彰獎勵。

第五十九條 學校對無理拒絕或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教師,給予行政處分或解聘;對在教學活動中發生教學事故或出現違紀行為的教師及管理、保障服務人員,根據情節輕重按學校教學事故認定與處理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三、附  則

第六十條 本規程對普通全日制本科教學活動的組織實施過程做總體的原則規定。學校在此基礎上,對部分教學和教學管理工作重點環節另行制定工作細則或管理辦法。

第六十一條 本規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原《江蘇科技大學教學工作基本規程》(江科大教〔2004140号)同時廢止。

















江蘇科技大學校長辦公室                 2018522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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