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0-2021-2學期期末考試緩考申請的通知

各學院:

 根據《江蘇科技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第十三條“學生因病(有醫院證明)或特殊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必須在考試前提出緩考申請”。申請本學期緩考的本科生須根據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内提交申請。

一、申請期末考試緩考流程

1、填寫紙質的《學生緩考申請表》(附件2任課教師簽署意見教學院長簽署意見學生所在學院教務辦蓋章;

2、登錄教務管理系統,在線進行緩考申請(操作流程見附件1);

3、向教務處考務科提交《學生緩考申請表》和相關證明(因病申請緩考需提供校醫院或二甲以上醫院病曆證明,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需附學院學工部門出具的情況說明,蓋學工章)。

4、任課教師登錄教務管理系統進行緩考審核;

5、教務處根據學生提交的緩考申請表和證明材料在教務管理系統内進行審核,兩個通道的緩考申請均審核通過即為緩考申請成功。

二、注意事項

1、學生須在申請緩考的課程考試之前提交申請,否則不予受理;

2、紙質《學生緩考申請表》填寫内容應字迹清晰,個人及課程信息準确完整。信息填寫不準确導緻緩考申請不成功者,由學生自行負責。

3、教務處考務科辦公地點:長山校區行政樓232-2室。


 附件1 教務管理系統緩考申請及審核操作流程

 附件2 學生緩考申請表



                                          教務處考務科

2021414


附件1

教務管理系統緩考申請及審核操作流程

 教務管理系統内的申請流程為:學生申請緩考任課教師審核通過→考務管理員審核通過,具體操作如下:

一、學生申請緩考

1、學生登錄教務管理系統,選擇考試報名→緩考申請,出現如下界面:

2、選擇相應的學年學期和活動名稱(以2016-2017-2學期為例)

3、點擊“查詢”後,出現申請界面,選擇緩考課程操作一欄的“申請”,填寫緩考原因,點擊“确認”

4、選擇緩考課程操作一欄的“送審”,審核狀态顯示“審核中”即為提交成功。學生可以在緩考申請界面實時查詢審核狀态。

二、任課教師緩考審核

 學生跟任課教師溝通,教師登錄教務管理系統,選擇考務成績→學生緩考審核→審核,審核通過提交即可。

 注:學生緩考申請教務處審核通過前,任課教師請勿提交成績,否則學生将無法申請緩考。

附件2        

學 生 緩 考 申 請 表

班級


學号


姓名


學院


課程名稱


課程号


課序号


任課教師


申請緩考理由(附有關證明)






申請人簽字:             年    月    日

任課教師意見





簽字:                   年    月    日

學生所在學院意見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教務處意見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兩份,一份交學生所在學院教務辦,一份交教務處考務科。

學 生 緩 考 申 請 表

班級


學号


姓名


學院


課程名稱


課程号


課序号


任課教師


申請緩考理由(附有關證明)






申請人簽字:             年    月    日

任課教師意見





簽字:                   年    月    日

學生所在學院意見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教務處意見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兩份,一份交學生所在學院教務辦,一份交教務處考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