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關于任課教師網上提交學生課程成績的規定
各開課學院、各任課老師:
學生課程成績管理是我校教學工作和教務管理工作中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為了進一步做好此項工作,現将網上成績錄入有關事宜及操作規範通知如下,請任課老師遵照執行:
一、老師在選擇“分數”方式錄入成績時,需設置成績構成各部分所占比例,具體構成請參照課程教學大綱執行,總評成績将根據設置自動折算。
按相關文件規定,考試課程卷面成績在50分以下(不含50)的,平時成績不參與折算。老師錄入完成後請檢查一下相關學生的成績有沒有被誤折算,若發現總評成績被誤折算,可能是因為沒有激活的緣故,重複點擊該生“期末成績”的位置,再點擊“總評成績”的位置,總評成績應該會跳轉正确,若仍有問題,可聯系教務科。
二、老師對民族生的課程成績在評定和網上錄入時按一般學生對待,總評成績将根據相關政策自動折算。提交成績前請核實民族生的總評成績是否已被自動折算。
三、對考試課程的緩考,學生應在教務系統提交緩考申請,任課老師進行網上審批。審批通過後,在成績錄入界面會自動識别,成績标志會以“緩考(申請)”顯示,老師無需選擇緩考标志。
四、對考查課程,通常不辦理緩考,若确因身體原因等特殊情況需要辦理緩考,且任課老師也同意的,任課老師錄入成績時在成績标志欄中選擇“緩考”,然後0分記載。考查課不集中安排緩考時間,老師自行安排,待緩考結束後以成績更正的形式給學生認定緩考成績。
五、對卷面0分或按考試違紀、作弊處理的學生,老師需先在成績标志欄中選擇“卷面0分”或“缺考”、“違紀”、“作弊”,其總評成績自動記為0分。
六、教務處将于下學期開學後組織補緩考。任課老師對補考成績,直接在“期末成績”欄錄入卷面成績;對緩考成績,在“期末成績”欄錄入自行折算後的總評成績。
各開課學院(校區)要就以上規範事宜,加強對任課老師的宣傳、指導,以保證此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教 務 處
2021年5月18日